根据规划,我省提出以下具体指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公办园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以上,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等。
我省还提出12项专项工程,其中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工程支持县(市、区)新建、改扩建500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推进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和预防“小学化”倾向。
在基础教育上,我省提出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各地改造一批薄弱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在职业教育上,每个市(州)重点办好2所左右、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组建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在高等教育上,优化提升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巩固武汉市全国科教中心地位,在武汉长江新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大学城,推进圈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支持襄阳市、宜昌市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创新研究院,组建“两翼”高校合作联盟。
促进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委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世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
教师队伍建设上,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师范教育,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或专业。探索建立师范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扩大高等学校教师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