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换了一份新工作,工作地点从研口区变动到江夏区,现在他想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交,那么,应该怎么办理呢?个人账户转移原来如此简单,一起看看下面这张图!
原单位→为职工账户办理离职(调动)到存。 新单位→为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办理启封、调基。 上面的简单图解看明白了吗? 详细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步骤请往下看! ↓↓↓ 个人账户转移办理步骤 1、原单位为职工账户办理离职封存 职工离职后,原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离职(调动)封存,职工个人账户同时转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 单位在此次公积金系统升级前已经为职工办理封存的,需先为职工启封,再办理离职(调动)封存,职工账户可转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 2、封存户账户转移至新单位 职工入职新单位后,新单位直接为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原集中封存户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缴交比例自动调至新单位缴交比例; 3、新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 新单位为职工办理启封、基数调整后可正常办理汇缴或补缴。 以上就是本期个人账户转移内容啦,想要了解异地转移 首先,异地公积金转入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职工与武汉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个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满六个月; 2、职工办理异地转入申请时,需准确提供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名称、原工作单位名称、原个人公积金账号等信息。信息不准确将影响异地转移业务的正常办理; 3、职工需授权同意武汉公积金中心,以本人注册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业务系统的手机号码,开通公积金短信服务,或修改公积金短信服务的手机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