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获悉,现年19岁的男子杨某假扮妙龄女子,通过网络交友,以“培养感情”的名义,骗走武汉男子沈某73万元。 杨某在网络上的身份是24岁的美貌女子“佳佳”。2019年1月,沈某与“佳佳”通过网络交友认识,随后添加微信,深入接触。 在聊天过程中,“佳佳”给沈某发送了自己的照片。照片里的“佳佳”面容姣好,身材火辣,令沈某着迷。获悉“佳佳”玩网游缺装备后,沈某大方转账数千元给她,在春节、情人节等节日期间,还频频送上520元、1314元的大额红包表达情意。几个月下来,尽管二人既没见面也没视频通话,沈某已给“佳佳”转账数万元。
沈某说,他也曾提出过见面的要求,但“佳佳”称自己是武汉人,现在在上海工作,因工作繁忙不便见面。“佳佳”还给沈某提供了一个武汉的地址,沈某悄悄去上门看过,确实是一处没人住的空房。 去年10月,“佳佳”又以要去英国、母亲生病手术、自己与公司发生官司等理由,不断找沈某借钱,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断断续续直到今年11月,沈强共转出73万余元,而佳佳虽多次表示“要还钱”,却没有还过一笔。 11月14日,沈某的“苦涩恋情”终于被家人发现。在家人陪同下,他来到江岸区二七街派出所报警,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 “我也曾经想过放弃,但只要我长时间没搭理她,她就会主动拨打微信语音通话给我,我一准备接,她又挂掉了,改用文字聊天。”沈某说,他就像着了魔一样,只要“佳佳”主动找他,他就忍不住继续相信她。 接警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反电诈中心很快查明了“佳佳”的真实身份。原来,使用“佳佳”微信号的人并不是“佳佳”本人,而是一名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19岁男子杨某。 “去年1月,杨某曾在某诈骗团伙‘上班’,在获知团伙成员用该微信号‘钓上’沈某后,他就多留了个心眼,记下了沈某的微信号。”办案民警吴奥利介绍,杨某离开诈骗团伙后,就悄悄换了一个微信号联系沈强,并表示自己才是“佳佳”。杨某从沈某处骗取钱财后,部分用于自己购买各类高档商品,部分用于自己谈恋爱与女友花销。 在杨某的住处,警方找到两块奢侈品名表和多部高档电子设备。目前,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