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消息!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人的最低工资又涨了! 湖北最低月工资是1250元 增长约13%! 最低小时工资13元 增长0.5元!
3月15日,人社部发布2017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数据对比发现,2017年度已经有超过20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湖北在最低工资上调之列。
与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此次月最低工资平均增长13%,之前四档最低月工资分别是1550元、1320元、1225元以及1100元;小时工资增幅在0.5元-2元之间,此前四档最低小时工资分别是16元、15元、14元、12.5元。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2003年12月30日,原劳动部公布《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那么,什么是“正常劳动”?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提供了8小时/天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要剔除哪些费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应剔除以下三项内容: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四挡如何划分? 根据2017年9月湖北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1月1日起,湖北最低工资标准按照适用地区划分为以下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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