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出名为《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通告,对象直指部分农村地区自己住好房子却将父母置于危旧破房的子女。四部门表示,对这种未尽赡养义务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 通告称,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发现部分农村地区存在子女居住于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父母等长辈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的现象。这种情况属于未尽赡养义务,遗弃被赡养人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全社会的强烈谴责,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上月,巴东县多部门也发出过通告,要求子女须立即将老人接入安全住房居住生活,并尊重老人的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确因老人旧家难舍,故土难离,子女须保证在其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无忧。对拒不履行的,由司法部门指定法律援助机构代被赡养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将就地巡回审理,并将审理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