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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武汉给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补贴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16 09:26:54
摘要: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以后年度视运行绩效逐步加大财政扶持

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将设立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并公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设立奖补资金,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是为了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

哪些民办幼儿园可获得奖补资金?依据征求意见稿,接受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相关条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办园许可证件齐全且年检合格;保育教育人员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到位,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办园行为规范,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省、市有关规定明确的年龄段分班,班额原则上符合国家(省)定标准,无“大班额”现象;科学实施保育教育,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武汉市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南(试行)》要求,无“小学化”现象(倾向);财务管理规范,综合考虑本地消费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办园行为,幼儿园社会评价良好;无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同等条件下,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优先。

各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依据审核和公示结果,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由区教育局授予 “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在办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牌匾,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等。

 

“享受财政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对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当年度年检不合格的,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告。

另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武汉市拟出台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新政 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区最低补助标准有望实现统一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郭会桥)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民办园拿奖补有门槛

接受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办园许可证件齐全且年检合格;保育教育人员配备到位,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班额原则上符合国家标准,无“大班额”现象,无“小学化”现象;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等。

各区教育局应于每年上半年,按照自愿申报、审核认定、公示报送的程序组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审核认定工作,名单要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向社会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公示结果。审核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由区教育局授予“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各区将统一最低标准

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以后年度视运行绩效逐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等。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对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武汉市共有80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惠及幼儿15.65万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有1189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81.86%。今年武汉市将新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30所,新增学位8000个。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区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标准不一。“各区也可视财力状况,在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思桥国际教育集团董事长陈世雄表示,这一规定有利于各区统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标准,有助于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即日起10日内,市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武汉市教育局财务处。电子邮箱:625180245@qq.com。传真:027-6560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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