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公布,总结推广第一批试点地区24条试点经验,武汉市3条经验在全国推广。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于2014年底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第一批试点,在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综合推进行政管理等体制机制创新等3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7年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武汉市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大学生落户、实施“三乡工程”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融合发展等经验上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筛选,放宽大学生落户、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汉南区融合发展等3条经验获全国推广。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任务基本完成,下一步武汉市将继续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等关键制度探索创新。第二批、第三批试点要继续围绕人往哪里去、地从何处来、钱从哪里出的大逻辑,对标先进、学习典型,将适用于本地区的好经验迅速应用,并对标试点任务清单,敢拼敢闯、先行先试、趟出新路子,确保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链接>>> 武汉市3条经验在全国推广 链接>>>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造“大学生最友好城市” 2017年10月11日,武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全面放宽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对租赁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申请落户,与武汉市居民户口享受相同待遇。2017年,大学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30.1万人,新增落户大学生14.2万人,分别是2016年的近2倍和近6倍。 实施“三乡工程”,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 2017年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推动农村资源与城市消费、农民增收与市民体验对接,取得了“市民享受、村民受益、农村变美、农业变强、城乡一体”的初步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武汉样本”。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11万户闲置农房,引导工商资本以租赁或合作等方式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农业,已签订闲置农房租赁协议1万户,年租金1.3亿元,吸引工商资本投资145亿元。 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 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 2013年12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托管汉南区以来,两区以行政管理、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方面一体化为突破口,充分整合空间、产业和行政资源,形成了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推进扁平化管理,将两区54个党政机构整合精减为22个,实现行政管理一体化。创新设立全市首家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理审批。整合设立市场监管局,实现“九龙治水”向“一条龙监管”转变。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管分离改革,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与体系,政务环境、营商环境和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