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武汉市禁毒条例》,专门制订条款,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并处罚违规售卖特殊药品的零售企业。 1997年,武汉率先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出台《武汉市禁毒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武汉禁毒管理工作,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禁毒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了立法调研。 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校本课程重要内容 修订的《条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考试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情况。中小学校应当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校本课程重要内容,落实教学计划、师资和课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各类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利用校园网、图书馆、阅览室、广播室、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此外《条例》还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和药物滥用危害教育,防止其吸食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应当将禁毒教育纳入相关教学内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社区组织、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社区青少年、来汉青少年、青年职工等群体的禁毒宣传教育。 严格执行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名登记、限量销售 麻黄素不是毒品,但它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此次修订的《条例》对药品零售企业售卖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条例》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名登记、限量销售、专柜专人管理等规定,对发现单次购买超过处方上限或者三次以上购买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零售企业第一次发现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给予警告;再次被发现未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未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