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最近有了新变化,许多人办理的时候需要一份新功略。这里带来单位账户设立、个人账户设立以及状态变更所需要知道的流程、地点和注意事项。
单位账户设立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提供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信息的证照 (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网上业务操作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武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申请表》; 6.《武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法律责任告知书》; 7.《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 8.《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委托收款协议》(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的提供); 9.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机构需提供区级(含区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注:5-8项可在公积金官方网站——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并按要求盖章;其他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及办理流程: 归集业务受托银行和分中心均可受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预留印鉴和网上业务开通只能由所属缴存银行受理, U盾在三个工作日内免费寄至单位申报的邮寄地址。 注意事项: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必须同时开通网上业务;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可到缴存银行办理单位网上业务开通、单位网上业务信息变更、U盾换发和开通委托收款功能; 2.每个“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分中心审核后办理。
个人账户设立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新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或单位网厅 注意事项: 1.在办理职工个人开户时,系统会先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验职工是否存在未销户的个人账户在集中封存户:如存在直接转移至当前单位;不存在设立新账户。 2.职工身份证号码只能对应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 3.单位录用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人员)原件,并填写《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表》到缴存银行办理,所属分中心授权后,设立公积金账户。 4.职工有过死亡、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情形的,不予办理开户。 个人账户状态变更封存:职工在法定工作年限内,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暂无就业单位且需要保留公积金账户的;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但因各种原因需暂时停止缴存。 封存分为:离职(调动)封存、退休封存和保留劳动关系封存三种状态。 启封:单位为账户封存的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由封存转为正常。 办理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或单位网厅 注意事项: 1.职工离职后,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离职(调动)封存、退休封存或保留劳动关系封存。选择离职(调动)封存和退休封存,职工个人账户同时转至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管理; 2.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不能办理汇补缴业务。
住房公积金汇缴所需资料: 《武汉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办理地点: 缴存银行或单位网厅 注意事项: 1.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先代扣再代缴; 2.单位若发生当月缴存情况变更,应自行办理职工个人开户、基数调整、封存或启封后,再办理汇缴; 3.单位需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汇缴,汇缴月份以开户时登记的本月缴交或次月缴交为准;若单位未按时汇缴,将记录为欠缴状态,并只能办理按月补缴;欠缴月份的按月补缴完成后才能继续办理当前月份汇缴; 4.单位不可提前汇缴公积金;
5.单位每月度的公积金只能汇缴一次,欠缴部分按照补缴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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