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信息变更指南武汉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因银行账户挂失、变更等原因导致待遇发放失败的,请办理发放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方式: 线下:大厅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卡、《武汉市失业保险待遇发放信息变更申请表》,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办理发放银行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zwfw.hubei.gov.cn/):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栏→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变更→失业人员发放信息变更,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变更手续。 二、武汉市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申领指南(移动端办理)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申领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 3.无医疗保险欠费; 4.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 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市民中心)→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社保’→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支付宝‘武汉人社’(市民中心)或微信‘武汉社保’小程序→点击“基本查询·失业保险待遇”查询。如申领填报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温馨提示: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人员需提供汉口银行或工商银行账号。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请不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武汉能办理以上服务经办机构有哪些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37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53026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25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891235开拓南路29号联发大厦 江夏区失业办87950057 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83215402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89357004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61007016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84948906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
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