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湖北省财政共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35.7亿元,以保障包括城镇居民在内的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湖北还在积极探索多维度的资助方式,从制度上守护困难学生的求学之路。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湖北省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比如,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在普通高中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学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免学费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 据了解,2017年,湖北省累计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838.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40.4万人次;各级财政投入47.3亿元,占全部资助资金的90%,比上年增长18%,其中,中央和省级投入达39亿元,占比全省资助投入75%,充分体现中央和省困难上移、财力下移的理念。 下一步,湖北省还将继续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的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