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取消了吗没有取消 机动车礼让行人一直是武汉市交管部门常态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之一,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通过各类媒体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驶意识与素养,引领安全文明驾驶新风尚,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不礼让行人的处罚不礼让行人记3分,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90条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 主要表现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 礼让行人如何界定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其他影响或者妨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通行的。 礼让行人被追尾算谁的第一、当行人通过有指示灯的路口,车辆因为礼让行人导致追尾后车全责; 第二、当行人没有在交通指示灯的路口通过时,车辆因礼让行人被追尾后车全责。 第三、如果行人闯红灯,前车紧急刹车导致了后车追尾,这个时候行人和后车都有责任,不过后车负主要责任,假如前车紧急刹车之后没有开启报警灯,那么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