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兵60岁补助多少钱?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4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4元。其中: 1、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2、对其他省区市(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二、两参人员每月800元补贴是真的吗?两参人员每月800元补贴是真的。因为根据8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表示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800元。其中: 1、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2、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 3、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40元。
4、两餐人员领补贴的对象: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各地可能稍有不同,以当地实际为准):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申报登记所需材料: 1、 本人提供书面申请,请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何时何地入伍、何时何地退伍、服役年限、回村是否受过待遇、本人签名等;(入伍、退伍时间填写参考退伍证时间。最终核发时间以个人档案为准,参军时县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时间为入伍退伍时间,部队批准退伍时间为退伍时间) 2、 村委会证明信,姓名、身份证号码、何时何地入伍退伍,回村未享受过待遇; 3、 入伍时名字(含入伍登记表、退伍证、退伍登记表)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村委会需证明现在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退伍证姓名是同一人; 4、身份证; 5、户口本; 6、退伍证; 7、信息采集表(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 8、登记表,须村委会盖章盖章(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 9、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10、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数量和尺寸按当地要求)。 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一)适用对象:60岁以上退役士兵是指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31日)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二)优抚标准: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标准: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退役士兵享受生活补助待遇,自2021年8月1日起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按月发放。 (三)所需材料:个人申请、应征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办理流程: 1、当事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2、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后,在《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其他材料一并报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3、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申请人服义务兵役有效证明材料和养老保险情况等统一组织核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组织填写、录入《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镇(街道)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60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