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退役军人有住房补贴,你知道吗?根据相关政策,武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达到一定条件,可申请相应的住房补贴!来啦!武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住房补贴攻略,快速了解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及住房补贴计算方法。 一、住房补贴对象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配偶均未承租或购买公有住房,以及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可申请住房补贴;已承租的公有住房退房后可申请住房补贴。 公有住房特指福利分房,包括:以标准价、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安居房价、解困房价购买的住房,差额集资合作建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含部队公寓房)。 二、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一)师职、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130平方米。 (二)团职、处级、中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专业技术8级、专业技术9级100平方米。 (三)营职、科级、专业技术10级、专业技术11级80平方米。 三、住房补贴计算方法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住房补贴一次性计发。具体计算方法是,以转业地方后第一个月退役金标准工资的32%乘以剩余年限的面积计算。计算公式是: 2001-2005年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1、无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职务工资+军衔工资)×计发比例+基础工资+军龄工资〕×0.32×(32×12-服现役月数) 2、住房未达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职务工资+军衔工资)×计发比例+基础工资+军龄工资〕×0.32×(32×12-服现役月数)÷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购买或租住公房面积) 2006年以后转业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1、无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职务工资+军衔工资)×计发比例×0.32×(32×12-服现役月数) 2、住房未达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 (职务工资+军衔工资)×计发比例×0.32×(32×12-服现役月数)÷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购买或租住公房面积) 四、主要工作程序 (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填写《武汉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住房情况登记表》),并交由原部队房管、人事、纪检部门签字盖章、配偶单位签字盖章。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将《住房情况登记表》及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送交落户所在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建立住房档案。 (三)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对住房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建立电子档案,确定补贴对象,测算补贴资金并报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武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汇总住房补贴信息后,将申请报告、相关报表等资料报市财政局纳入预算。 (五)武汉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交通银行卡,并将卡号报各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待全部银行卡号收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住房补贴。 五、住房档案资料收集的要求 基本资料 1、《住房情况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家庭现住房情况,不缺项漏项,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 3、住房情况证明。如购买或租住部队公房,由住房产权单位出具证明,标注:住房性质、建筑面积、地址、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姓名;如未购买和租住部队住房,或已腾退部队公寓房,由营房、政治、纪检部门出具无房或退房证明(注明退房原因、时间和现住房安排情况)。住房情况证明由营房、政治、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4、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单(驻军异地、配偶外籍需提供当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单)。 其他证明材料 1、属于购买公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 2、属于租住单位公房(含公寓房)的,出具住房租约。若无住房租约,由住房产权单位出具证明,标注:住房性质、建筑面积、地址、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姓名,证明由营房、政治、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属于集资合作建房的,出具以下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属全额集资的,由组织建房单位出具证明,标注:建房时间、单价、面积;个人出具购房合同(协议)和缴款凭证全套原件、复印件。 ②军队和地方批准建房的文件(复印件)。 4、属于购买商品房、政府价经济实用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所有权证在办的,出具购房合同、个人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经济房时使用住房补贴冲抵而缺缴款凭据的,由部队财务、纪检部门出具证明。 5、属于购买部队经济实用房的,出具以下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 6、属于自建住房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尚未办证的,由所在地社区、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7、属于承租他人住房的,出具以下资料: ①租房协议书。 ②房主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 ③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④所在社区、村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8、属于借住亲友住房的,出具以下资料: ①亲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借住对象。 ②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③所在社区、村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9、离异的,除按实际情况出具有关资料外,还需要出具以下资料: ①个人出具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原配偶单位在住房情况登记表上给予证明。原配偶单位未能证明的,所在部队营房、政治、纪检部门出具证明。 要求 1、基本资料应填写准确、完整。住房情况证明要写明租住、腾退或未占用公房的情况,并由营房、政治、纪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其他资料,根据个人现住房情况确定为其中一项或多项,如实填写并按要求收集。 附:《各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电话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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