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大家如何打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以让您足不出户在家办理,快快学起来吧! 网上办理: 职工登录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
操作流程:登录个人网上营业厅,依次点击“个人信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查询”→“缴存使用证明打印” 柜面办理: 由职工本人到“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本市不需提供,刷脸调用共享数据),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办理要件→柜面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温馨提示:点击打印后,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将会被“冻结”、限制使用。贷款已还清或未办理成功的,需持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证明到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解除冻结。 工作单位分类:行政事业类□√ 企业类□
注释: 1、“本人计缴公积金月工资收入”指本人上月作为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工资额。 2、“缴存银行(核算网点)”指个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开户的银行。 3、“个人缴存余额”是指本人公积金帐户金额。 4、本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由缴存银行核实并盖章,银行核算网点应完整填写各项数据,如未填写,由银行进行填补。 5、单位分类请按“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选择,并在方框内打“√”。 6、“月工资收入”按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选择分类填写。(1)行政事业类:按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2)企业类: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生活补贴、各项奖金各项之和填写。 7、请附上本人及其配偶的上月工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