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过公积金提取业务或转移业务的小伙伴们应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很好奇吧!这个《提取凭证》究竟是什么呢?是手写的?还是网上下载的?不少客户咨询时都会问这些问题,那么,让小编我来告诉大家吧!
《提取凭证》、《转移凭证》都是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武汉住房公积金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单》(加盖单位公积金预留印鉴章)在缴存银行领取的,单位可每次领取一本,一本25份,是一式四联的凭证。(只能公积金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领取哦,其他职工是领取不了的)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转移凭证如何领取?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和转移凭证如何领取?
单位将凭证领取回来后,职工需要办理业务时,直接找单位开具并加盖财务预留印鉴章就可以啦!
1.《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武汉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不用单位开凭证了。
实施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此项政策,简化了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
从12月30日起,将无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即可办理。
此次调整还简化了职工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如《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将无需再由单位审核职工账户信息并盖章;职工填写《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进行办理。
另外,职工可注册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授权变更、授权终止业务。
2.《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当职工在武汉本地工作变动时,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
具体方法是:
(1)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填写《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批量转移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转移职工本人签字后,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
(2)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持所需资料到转出单位的缴存银行办理;
(3)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在《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打印转移信息,盖章后交单位经办人员或转移职工签字确认;
(4)《武汉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三联,转出单位一份、缴存银行转交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一份、转入单位一份;
(5)转移后个人账号不发生变化,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状态为封存状态;新单位为转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时须先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提供转移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
系统根据新单位缴存比例自动生成月缴存额,然后办理启封手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不变的,直接办理启封手续)。
温馨小提示:
1、《提取凭证》和《转移凭证》填写日期后,有效期为10天,没有填日期就没有有效期,建议拿到凭证后先不要填写日期,到柜面办理时再填写。
2、如果您满足提取条件,将相关提取资料带齐后到相应办理网点办理,提取凭证不会填写的,到柜面办理时根据柜面要求再填,以免因填写错误导致凭证失效而需要重开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