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买房落户政策一、条件: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申办: 1、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2、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购买、租赁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购房合同(应上传合同正文前6页及第二十六条所在的签章页,共7页)、全额发票及房屋权属凭证(必须)查看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查看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说明:(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2)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除外。 三、网办平台:湖北公安政务服务网 武汉新城区户口怎么转到中心城区?武汉新城区户口转到中心城区属于市内平迁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及需以下材料。 一、武汉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新城区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有自有产权房屋; 3.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