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报销1、须到高校科研院所指定的医疗机构。 2、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3、经校医院同意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由校医院按规定报销。 住院报销1、大学生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低于住院起付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付。 2、大学生医保住院待遇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执行。 3、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我市大学生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 4、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5、住院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 6、大学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费用以及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使用“生育住院”类别结算,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不设起付标准。 7、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 8、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大学生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15万元。 异地住院结算(一)大学生异地住院结算 1、大学生异地住院应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到备案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就医结算。 2、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办法结算。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线上途径: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线下途径:参保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大厅、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按照政策要求,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异地转诊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居住生活,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他各种原因在外地临时就医人员。 3、异地就医备案时限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2)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随时取消备案重新办理新的备案。 慢特病保障从2024年1月1日起,武汉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其中:门诊特殊疾病11种、门诊慢性病27种。患有所述疾病,符合省规定准入标准的参保患者经本人申请(通过微信搜索“武汉慢特病申办”微信小程序),通过鉴定和审核后可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简单来说,分为这几种情况: 1、在学校卫生所、校医院就医: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就可以享受优惠结算; 2、在校外就医产生的普通门诊检查费: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医保定点医院有效发票、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及相关检查单原件。校医院审核后报上级审批,由财务处将报销费用通过银行转账转入学生账户; 3、学生在校外住院:报销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住院期间有效发票、住院期间汇总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跟银行卡复印件、若转院就医需提供首诊医院转院证明。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整理后送医保中心报销,医保中心受理审核通过后,将报销费用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4、紧急抢救住非定点医疗机构: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到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并且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用。 一般来说,各个学校的规定略有不同,具体以学校发布的报销流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