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马路社区下沉党员干部深入辖区居民家中,向居民宣讲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 十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多形式向居民宣讲《条例》,引导市民积极践行《条例》,争做文明有礼十堰人。联合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十堰文明网解读文明养犬、礼让行人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条例》条款;向各县市区、市直重点执法单位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30万册,协调市普法办将《条例》纳入全市“八五”普法内容,依托楼宇电视、户外广告、广场展板、建筑围挡等载体宣传《条例》,组织志愿者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使《条例》家喻户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