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张露)“感谢法官,帮我们要回血汗钱。”12月18日,浠水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73位农民工共领取了26万余元工资。 2020年9月,华某田、华某德等多名农民工陆续向浠水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浠水某公司给付拖欠的劳务报酬共计26万余元。经核查,浠水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该公司依法给付申请人劳务报酬,但该公司没有按期给付。2020年12月,申请执行人华某田等7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该公司厂址位于浠水县华湾村,因市场政策变化等多方原因,已于2015年歇业。浠水法院按照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的原则,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在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调查的同时,开展实地走访,积极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饶某沟通,督促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经多次沟通调解,被执行公司同意优先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系列案件也在两周内顺利执结。 考虑到申请人多为华湾村村民,多数年龄较大、收入不高,来往法院交通不便,浠水法院与当地村干部提前沟通协调,将执行案款发放现场搬到了该村村委会。因身体原因出行不便的华某民,也在家里领到了执行干警送来的工资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