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近日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镇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着重从绿色生态空间、特色景观、美丽乡村等方面,提出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宜居城镇发展的路径。《规划》提出,至2020年,湖北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58.1%提高到61%,市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湖北省住建厅统计数据显示,湖北全省设市城市(含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到10.7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5.28%。按照《规划》,未来3年,湖北将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全省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14.6平方米。
《规划》要求,湖北12个地级或以上城市,每个城市新增绿道不少于50公里,总计新增绿道长度不低于600公里。全省将新建12处城市郊野公园,其中特大城市(500万-1000万人口)武汉3处,大城市(100万-500万人口)宜昌、襄阳各1处。一系列园林绿地设施将打通城市区域之间的生态廊道,改善城市小气候,给市民创造更多户外活动、休闲空间。《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湖北将建成2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发展模式。届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预计到2019年,湖北59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销号,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湖北还将不断健全农村卫生医疗设施,保证养老保险全覆盖,消除农民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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