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知名火锅店被媒体曝光,直接把“潲水油”端上餐桌给客人吃。去这家店吃火锅,很可能吃到别人已经吃过的锅底。几经辗转,央视记者联系到了视频的拍摄者,获得了原始素材。 据拍摄者介绍,这段视频是2017年12月17日晚上就餐高峰期,在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厨房拍摄的。 视频显示,一名服务员端着一盆食用过的火锅油,一部分倒入一只大铁桶中,另一部分倒入旁边的垃圾桶。
随后,一名服务员又端来一锅吃剩的火锅油,并用火锅格子放在火锅盆边缘,以防锅底菜渣掉入铁桶内。
每次火锅油被倒入大桶后,旁边的师傅都会用漏勺打捞里面的漂浮物。 最后,这名师傅将大铁桶里回收的火锅油,直接舀到旁边的干净锅内称重,而服务员就从这里端走了锅底,一直走进餐厅大堂。
视频拍摄者:他们端过来的锅里,因为还没有过滤,这些东西就在那个滤网上面,包括牙签什么的,卫生纸,甚至烟头也能看到。 涉事火锅店曾被认定为“放心火锅店” 记者查阅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官网,看到这家公司共有直营店20多家、合作店8家、连锁加盟店100多家,分布在重庆、四川、山东、河南、陕西、湖北等16个省区市。
记者查询重庆市火锅协会网站发现,2017年11月4日,重庆市火锅协会 联合商委、食药监局等部门,认定了重庆市第一批“放心火锅店”,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名列其中。 1月10日视频被曝出后,1月11日,涉事火锅店所属的 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公司,通过媒体向消费者表达歉意,并在官网上发布通告称,事发当日,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涉事火锅店进行了检查,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同时,公司责令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停业整顿,全面彻查,并组织所有门店立即排查。 1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这家涉事火锅店,发现仍然在营业,并有顾客进出。1月13日晚上7点左右,这里已经大门紧闭,门口张贴着停电检修的告示牌。1月14日,记者来到这家火锅店所属的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没有处理之前,只能说明我们没问题,我们去查也没问题。 记者:如果没有问题怎么会要整改呢? 重庆年年好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不是整改,这个情况对我们的品牌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所以说才会出来道歉。 涉嫌使用回收油 涉事火锅店已被查封 1月14号,涉事火锅店被重庆市食药监局江北分局贴了封条。 重庆市食药监局江北分局副局长 陈宏岗:店长、厨师长、厨师,看了完整视频后就承认了这个事情。现在证据链形成以后,我们星期天(14日)的下午4点钟左右,就依法下了涉嫌使用回收油这个查封的行政决定。 目前,当地食药监和公安部门正在对涉事火锅店做进一步调查。
涉事店收取锅底费 法律人士:涉欺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会收取38元到58元不等的锅底费。法律人士认为,如果主管部门认定使用“潲水油”成立,除了违反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之外,涉事火锅店还构成了欺诈。 视频拍摄者:我进的这家店,它没有任何的锅底是免费的,红汤是之前有说是38(元),还有一个大骨和菌汤的,是收58元。
记者从之前顾客的消费小票上看到,涉事火锅店的确向顾客收取锅底费。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吴如巧:因为我们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我要明明白白地消费,我交了这笔钱,我肯定就要消费我花了钱的这块内容。现在你收了我这个钱,但是又没有把这个东西给我,用的是潲水油,回收油,已经构成了这种消费的欺诈。 法律人士认为,除了涉嫌欺诈,涉事火锅店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吴如巧:很明显是(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你把别人已经吃过的已经用过的东西再端给其他人用,这不就是回收的吗,这就是回收的食品。食品安全法里面规定有相关的处罚措施,如果在这时候查证属实的话,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可以对他,一是罚款,如果发现他多次使用,他不仅一次,多次使用,而且使用时间比较长,这时候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这时候就有可能会面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卧底”发现多家火锅店使用“潲水油” 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重庆的朋友们把店名记好了。但光记他一家也不够,因为不止这一家火锅店用的是“潲水油”。对另外三家店 涉嫌使用“潲水油”的举报,重庆食药监部门已经受理了。
记者了解到,被曝光的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北城天街店厨房内的画面,是当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的负责人,安排“卧底”进入店内,工作5天半期间拍下的。他一共安排人“卧底”了12家火锅店,目前已经掌握了其它三家店,涉嫌使用“潲水油”的相关证据,并向重庆食药监部门进行了举报,而且已经收到了3份受理通知书。 举报人:因为我吃火锅经常发生肚子痛拉肚子这种事情,而且我身边的朋友也发生这种事情,我心里就萌生了一个想法,就是促进火锅的改革。那些做了十多年的老师傅,我说一次性火锅,新油火锅能不能做出老油的味道,他们明确告诉我是可以的。想改变整个重庆这个产业链,要杜绝那些商贩商家再用老油了,他再去无限循环危害老百姓健康了。 “潲水油”尚无技术检测标准 执法调查难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重庆市火锅协会去年底也发布了《经营规范》,明确不应回收顾客消费过的汤料或汤料油脂用于火锅底料或汤料的加工。
重庆市食药监局江北分局副局长 陈宏岗:火锅老油(“潲水油”)回收使用是一个执法调查很难的事,因为第一个行业比较隐蔽,第二个确实我们取证比较难,往往就是单一的口供证据,司法打击的时候有时候就显得证据比较单薄。现在对火锅回收油没有检测方法,没有评价标准。比如测出来有不合格的,比如说过氧化值也好,比如说是一些重金属超标也好,它只能说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但是这个结果不能说他使用了老油(“潲水油”)。 专家: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科学管理手段 对此,法律专家建议,应加大对商家违法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目前按照相关法规,一般行政处罚在10到15万元,震慑力不足。同时,还应在日常监管中,建立科学的管理手段。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吴如巧:所有火锅经营者就必须在后厨工作间安装相关的监控设备,在每一个桌面或者在大堂要安装显示仪器,让所有消费者都能够看到后面的后厨的操作程序,操作流程,我觉得这个是可以推开的。对于促进重庆火锅行业的发展肯定是有好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