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21年7月19日第12版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大街小巷的窨井盖,关乎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第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窨井盖的安全隐患。一年多过去,各地相关部门精准打击、预防涉窨井盖犯罪,做好窨井盖管理维护,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 多方联动,助推高效监管 “本月窨井盖案情线索:无。” 7月16日傍晚,王晓拿起手机,在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群里通报情况。很快,她便收到三条确认窨井盖无问题的信息,这才放心地下班回家。 王晓是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工作人员,从去年开始,潜江市检察院与公安局、经信局、城管局等部门探索窨井盖安全管理协同治理机制。王晓被确定为潜江市检察院窨井盖管理工作的联络人,公安局、经信局、城管局也各有一名联络人。“作为联络人,我们4个人定时通报窨井盖线索,如果有突发事件,每位联络人要及时互相通报,并向各自部门汇报。”王晓说。 “井盖虽小,可它的权属、管理、监督往往分散在城管、公安、交通等多个部门,权责交织、十分复杂。”潜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何娅茜说。他们刚开始调研时,经常会找错门。经过几个月的摸索,何娅茜终于捋清了各部门的权责。随后,潜江市检察院协同4个部门,专门建立了情况通报机制。 “在线上,各部门互相通报线索,对破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和个体建立共享的备案记录。”何娅茜说,“在线下,各执法和监督部门把问题汇总成统一的清单,互通有无,形成内部书面报告机制。” 虽然潜江市7000多个窨井有了统一管理机制,但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仍需社会多方面的参与。“我们每年都会宣传普及窨井盖的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政策,让市民积极提供破坏窨井盖的线索,形成全民共治的氛围。”何娅茜说。据统计,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已全面开展工作对接和磋商,推动窨井盖治理1.8万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