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经过沟通,店主刘女士删掉了叶女士背面穿上内衣的短视频。但叶女士还是很不高兴。 事情经过 叶女士家住阳新县城。3日下午,叶女士在阳新城东一家新开的内衣店买了两件内衣。买内衣时,店主刘女士一个劲地夸叶女士穿上内衣很好看。 因聊得开心,双方加了微信好友。没想到,第二天上午,叶女士打开手机,看到刘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个视频,为其内衣打广告。视频中的一名女子身影很像自己。叶女士点开一看,视频正是自己在其店内试穿内衣的背影。 原来是被偷拍了,而且还发到朋友圈上。叶女士当时很恼火,接连发了几条微信质问刘女士。 起初,刘女士在表达歉意的同时解释说,店里的内衣确实不错,之前,许多来店里的顾客还配合她拍照。 但毕竟未经过自己同意,在背后用手机拍下视频,虽然不是正面,但也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叶女士对刘女士的解释很不满意。 最终,在一番沟通后,刘女士意识到自己不对,删掉了该视频。
“未经顾客本人同意拍下肖像或裸露的背部都是侵犯个人隐私。而且,店老板发朋友圈有商业目的。”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清芳认为,显然,店主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对顾客造成影响,顾客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