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 禁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实行禁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设定 中心城区禁限行管理区域设定为外围管制区和中心管制区。 (一)外围管制区范围 东起王家港路(不含)、新318国道(丹阳路不含),西至九阳大道(不含),南起荆江大堤(含),北至雨台大道(含)。 (二)中心管制区范围 东起豉湖路(含),西至西环路(不含),南起荆江大道(不含)、南湖路(不含)、学苑路(不含),北至景明观路(不含)、荆沙大道(不含)。 二、通行规定 (一)外围管制区通行规定 1.6时至22时,禁止中型及以上(总质量≥4500kg)货车通行,中型以下的仅限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 2.22时至次日6时,货车(总质量≤30000kg)可在外围管制区内的荆沙大道、复兴大道辅道、荆州大道、关沮大道、景明观路(荆沙大道-武德路)、学苑路、西环路、武德路(景明观路-荆沙大道)、南湖路、荆江大道通行,其他道路禁止通行。 3.全天禁止总质量超过30000kg的货车通行。 4.全天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汽车、畜力车通行。 (二)中心管制区通行规定 1.全天禁止轻型及以上(总质量>1800kg)货车通行,轻型以下的仅限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 2.全天禁止三轮车通行。 3.全天禁止学员驾驶教练车在道路上开展教学训练。 4.全天禁止运输危险品、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 5.荆州古城区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三)特许通行规定 1.在外围管制区和中心管制区,确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应急抢险、工程救援、垃圾运送、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管理区域的,需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但特许通行货车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kg。 2.进入中心城区的公路客运车辆需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的线路通行和站点停靠。 3.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蔬菜运送、物流快递、环卫作业、残疾人代步专用三轮车可进入中心管制区。 三、绕行线路 过境或目的地为荆州中心城区的车辆可参照以下线路绕行。 (一)高速绕行线路 1.中型以下(总质量<4500kg)厢式、封闭式货车可从荆州市中心城区除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以外的高速出入口下高速进入城区,根据车型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二广高速桥北收费站仅限轻型以下(总质量≤1800kg)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 2.中型及以上(总质量≥4500kg)货车可由沪渝高速沙市收费站、荆州古城收费站(往荆门方向)、车马阵收费站、荆州东收费站下高速,沿东方大道、207国道、新318国道根据车型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二)城区绕行线路 1.东向来车:沿新318国道、东方大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型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2.西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辅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型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3.北向来车:沿新318国道、复兴大道辅道、骏马大道、271省道等道路绕行,根据车型按规定的禁限行线路、时间通行。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分别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 荆州市公安局 荆州市交通运输局 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