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引江济汉运河李市段,一辆黑色轿车在吊车的牵引下,慢慢浮出水面。至此,一件致人死亡逃逸交通肇事案真相大白。 3月22日晚上21时许,沙洋县官垱镇新社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警后,沙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经核实,被撞身亡的女子是官垱本地人,殁年45岁。根据现场搜寻到的几块黑色块状散落物,经验丰富的民警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小轿车。
为尽快侦破此案,警方成立“3.22”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班,沿路搜集调查相关证据,走访周边群众,收集各类信息及证据28个。 3月23日,侦破专案组兵分三路,一路继续搜集相关证据,一路沿线走访排查,一路负责对搜集到的证据进行甄别,将案发时途经现场路段的100多辆小汽车筛选出来,针对筛选出的车辆民警又通过电话一一联系到车主,但仍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反复甄别过程中,一辆黑色无牌小车在经过官垱集镇时,呼啸而过。这一线索引起了民警高度重视,民警们分组在官垱集镇上进行走访调查。在走访调查中,有群众反映同村居民王某有一辆黑色奥迪轿车,民警立刻与王某联系,然而王某的手机一直关机联系不上。随后,民警联系上王某的妻子,她表示王某在外地工作,不清楚王某现在的状况。民警耐心向王某的妻子宣讲了法规政策,要求其转告王某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3月24日上午,自知难逃法网的王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通过讯问,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当晚,王某驾车准备到官垱镇加油站加油时,因夜晚行车视线不好,将一同向而行的女子撞倒,当时王某心存侥幸,并未下车而是直接逃离现场。为逃避追究,隐匿罪证,王某驾车绕道行至引江济汉运河李市路段,将肇事车辆推入运河。 对于为何将自己的轿车推入运河,王某称这辆奥迪车年限久远,即将报废,为了不被民警查获,索性抛弃。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