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相关具体事项。 ➤补贴范围:
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补贴期限: 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活动结束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的,请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 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 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 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 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申报流程: 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到省内乘用车经销商处,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乘用车,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