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老年人医、养、用、住、行、教、娱等各方面明确了17项重点任务: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对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料服务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可比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护理型床位运营补贴。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对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的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优待政策,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加快老年大学建设步伐。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拓展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加大老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和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每年开展“全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和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湖北省已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