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名男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女网友,没几天便聊得火热。更是线下见面做见不得人的交易。 事件回顾 3月29日晚,30岁左右的周某满脸泪水到派出所报警,因为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那名网友,她财色双失。面对民警,周某满脸眼泪,连称自己做错了,是来投案自首的,希望民警能帮帮她。 据周某称,2017年10月22日,她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年龄相仿的襄阳男子詹某,两人相约以5000元的价格,进行特殊交易。 两人见面后,詹某事先采取延迟到账的手法,当面给周某转账5000元。周某看到扣款短信后信以为真之后,便与詹某发生关系。 期间詹某以朋友借钱为由,先后哄骗周某两次用支付宝,为其转账共计3200元。但事后周某迟迟未收到,詹某的5000元钱款,周某便在社交软件中询问詹某。二人之间发生口角后,双方互相删除联系方式。 3月29日,当詹某再次来到十堰,又通过社交软件搜索到周某,便以支付嫖资为由,邀约周某再次进行特殊交易。周某想到之前自己吃亏上当,不仅没得到5000元好处费,还而赔了3200元现金。后悔不已的周某,前来十堰人民路派出所选择求助,并投案自首。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民警前往詹某居住的宾馆将其抓获,面对审讯,詹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虽然周某是受害者,但周某之前的行为已涉嫌卖淫违法,依法给予周某行政拘留7日处罚。詹某因诈骗和嫖娼违法依法给予其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