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12元,中奖5万元!4月11日,我省个人消费发票首次开出40万元大奖。 此次开出的40万元大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万元,其中最小的发票消费金额仅12元。 实际上,4月11日的摇奖,已是这些发票的第二次中奖。消费开发票时,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或将中奖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单位购物时也可获奖。但二次摇奖,只针对个人消费,每季度一次,设5万元和10万元两档,分别开出4个、2个。 去年底,省国税局启动“发票开奖”活动,自2017年12月1日起,个人消费超过1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均可参与抽奖,以鼓励更多人在消费时索要发票。据透露,今年发票奖金总额将达到3000万元。 据介绍,截至3月31日,全省参与抽奖发票份数418.84万份,中奖发票份数77.39万份,综合中奖率为18.48%,中奖总金额766.85万元。 与此同时,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量为7886万份,同比增长43%。根据参与摇奖发票金额测算,每投入奖金1元基本可带来约7元增值税收入。 省国税局提醒,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带身份证、中奖发票联原件等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国家税务局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