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宜都市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出了调整,不仅扩大了贷款对象范围,还降低了贷款申请条件和担保条件。 一是扩大了申请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二是降低了贷款申请门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是在贴息政策上作出了调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额度为10-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两年,由财政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经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享受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四是担保政策“四升一降一增一减”。“四升”是反担保人的担保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反担保人的范围在公职人员基础上增加了国企和公立医院职工、不动产反担保比例由60%提高到70%;动产设备等反担保比例由30%提高到40%;“一降”是指大幅度降低了评估费,由第三方评估改为预评估,评估费由几千元降低至几百元。“一增一减”是增加并实质启动商户联保,减少了担保手续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