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用养结合、综合治理、严格监管、永续利用的原则,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政策精准性,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湖北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22亿元,用于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兜底保障工作。
探索建立“田长制”“园长制”
着力加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等原则,加强耕地利用规范化管理;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
按照“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成高标准农田。
划分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丘陵、鄂西山地4个类型,分区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字方针,完成111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织密农田建设数据资源管理“一张网”,构建绿色农田建设监管“一张图”。
坚持建管并重,探索建立“田长制”“园长制”等,确保建一亩、管一亩、成一亩。
持续提升耕地地力 提高补贴效能
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数字耕地”大数据平台,做好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
扎实开展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以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安全、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提高补贴效能。
持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监控、耕地障碍修复与综合治理,推进酸化土壤治理和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整县推进等项目建设,集成推广土壤培肥改良、耕地障碍修复。
强化农机深松整地,推进耕作层构建与保护利用。
持续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工业“三废”污染耕地等行为,建成一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区。
每年22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
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重点监测户、边缘户、突发重大灾情返贫户常态化监测,建立完善脱贫人口实时监测平台,优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提高政策精准性,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供养范围。
湖北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22亿元,用于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兜底保障工作。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