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2021年度襄阳市城区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9〕3号)和市人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37号)文件规定,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襄城区、高新区、樊城区申报的大学创业生活、租赁住房和场地租金补贴资料进行了初审,市人社局就业科对申报人员相关资料情况进行了抽查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襄城区:共有10人符合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6万元;5人符合大学生创业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3万元;3人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0元/年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5万元。三项补贴合计10.5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7.35万元;襄城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3.15万元。
高新区:共有3人符合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8万元;3人符合大学生创业租赁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给予补贴,合计补贴1.8万元;3人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0元/年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5万元。三项补贴合计5.1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3.57万元;高新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1.53万元。 樊城区:共有2人符合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元/月标准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2万元;2人符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条件,拟按每人5000元/年给予补贴,合计补贴资金1万元。三项补贴合计2.2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70%,金额为1.54万元;樊城区财政承担30%,金额为0.66万元。 现将拟核拨的城区大学生创业补贴资金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607071;来信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邮政编码: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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