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流浪未成年人流动性大,如何跨城解决他们安置难、就学难、救助难等问题?5月8日,武汉市救助管理站与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阳、黄冈、恩施等18个城市的救助管理站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城市联盟。 协议要求,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为残障未成年人提供尽可能的康复保护,引导帮助适龄困境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可以接受职业培训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免费职业培训的机会。 当通过DNA查询、人脸识别等技术性查询手段,发现疑似流出地城市的,因身体和疾病因素无法提供户籍地址、详细身份、本人和亲属信息的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后,流入地城市将先行护送特定对象,前往疑似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助查询,如3个月后依然无法查询、甄别的,可送返原救助管理机构继续查询、妥善安置,形成良性互动。 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无法联系困境未成年人亲属,且流出地政府、村、居委会组织采取不理睬、不支持、推卸责任、不予接收安置的,流入与流出地双方城市救助机构会及时报请各级政府机构,设法解决困境未成年人兜底救助、维权救助和依法保障等问题。 对国家救助管理条例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一时又无法或难以处置的流浪未成年人特殊个案,各城市救助管理站将通过会议协商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