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堰曝光一批失信黑名单!有人欠了1000多万 欠钱不还的人,你将无所遁形! 近日十堰又公布一批失信者黑名单 39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 赶紧来看看有你认识的吗 如果有请立即举报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设“五美郧西”,郧西县人民法院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 同时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进行如下信用惩戒: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等;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此外,近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限驾令”和“律师调查令”,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型汽车,加大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
失信被执行人:马春国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东兴花园 应履行法定义务:6.9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黄子懿 住址: 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夹河街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邓丽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8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70.69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马吉波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大柳乡金堂村二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0.71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太卓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18号8栋1单元20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杨义海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花蛇沟村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84.13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亮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孙家沟村1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饶会均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江苏路阳光花园 应履行法定义务:106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李祖林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8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00余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梁胜祥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东方村5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20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海青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郧安路43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7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兰兆海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天河坪二小区三单元 应履行法定义务:1.89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陈小峰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柯尊才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洪台村3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6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朱国文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上水巷21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1.4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杨良书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店子镇北山沟村8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3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徐忠清 住址:湖北省郧县城关镇沿江大道102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宁远君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民联社区老城关粮油所院内 应履行法定义务:21.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贺嵘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安家乡安家街13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5.81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梁炎运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香口乡白果沟村6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4.5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邹昌菊 住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71号44栋1单元102室 应履行法定义务:25.7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祥勇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兴农巷 应履行法定义务:13.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华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三院村7组15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树清 住址:湖北省郧西城关镇四堰坪村 应履行法定义务:2.09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彭贵波 公民身份证号码:42262319720115003X 住址:湖北省郧西城关镇两府路58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9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汉涛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涧池乡涧池村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23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乐章洪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环城西路 应履行法定义务:10.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江和明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民联村6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3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但小东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城隍街39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34.76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王道芳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土门镇邵家沟村2组下窑沟23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42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柯飞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梁家川村3组43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0.9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黄庆林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王家河村6组15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朱美康 住址: 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柯家湾村5组18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44.59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肖善红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康家梁村2组94号 应履行法定义务:2.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黄开有 住址: 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梁家川村7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5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柯胜强 住址: 湖北省郧西县六郎乡两岔河村4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0.6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林顺友 住址: 湖北省郧西县上津镇过风楼村2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7.2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张辉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景阳乡骡马店村8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8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柯培 住址: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庙沟村3组 应履行法定义务:19.48万元
这些失信者,看清楚! 做生意、贷款、买房、子女就学 乘坐飞机、高消费等都会被限制 此外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还出台“限驾令” 连私家车都不能开了
如果您有以上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线索,请及时联系郧西县人民法院,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诚信是立人之本。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你的每一次阅读和扩散,都将推动社会信用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