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救助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引导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民政部门将会同扶贫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全面排查农村低保在保对象,防止“漏保”情况发生;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我省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据悉,近年来,我省建立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截至今年3月,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7.8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4万人。2017年底,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555元/月、农村为每人每年4646元。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继续领跑中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