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6月30日起该市将实行新的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贫困人口自付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部分给予全额报销,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报销保障范围。这是继去年咸宁在全省率先推出看病“一票制”结算、医保目录外的费用纳入报销两项改革后,又一新的健康扶贫创新举措。 咸宁去年底尚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员有106826人,其中因病致贫占比高达48%。去年,咸宁推出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由各县市区财政按人均149元/年的标准出资交由市级统筹,建立起“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的五道医疗保障网,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咸宁2018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江萌 摄) 该市精准扶贫办副主任李强海介绍,今年该市补充医疗保险新政有多项变化。一是政府保障投入增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保费由149元提高至192.7元。二是保障水平提高。将原来的分类保障改为兜底保障,如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给予全额报销,相当于贫困户每年看病最多自掏5000元。已脱贫者也可同样享受此待遇。三是保障范围更广。原来是住院才报销,现在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健康扶贫报销范围。 此前,咸宁已有多项在全省创新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举措。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熊新元介绍,以往,部分大病患者自付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达50%以上,贫困户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然而再凭材料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金,费时费力。去年该市出台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将目录外费用纳入补偿范围,不限病种、报销上不封顶。患者出院结算时实现“一票制”,即一张发票上记载所有应享受的政策待遇,报销费用由医院垫付,患者只承担个人自付部分,不用多头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