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
公 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等规定,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和各类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特别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9.“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传销等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
12.网络上威胁、恐吓、敲诈、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4.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5.其他黑恶势力。
(二)八大行业领域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问题线索
1.教育领域:“校园贷”、校园欺凌、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有组织犯罪等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2.金融放贷领域:“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恶意诉讼、洗钱、非法中介机构扰乱金融市场等违法犯罪线索;
3.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4.信息网络领域: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诈骗、利用“网络水军”操纵网络舆论、造谣传谣、违规营利等涉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5.自然资源领域:盗采矿产资源、违章违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等违法犯罪线索;
6.交通运输领域: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犯罪线索;
7.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线索;在物业服务中,采取贿赂、诱骗、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扰乱管理秩序、强制收取费用、侵犯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线索;
8.农业农村领域:干扰侵蚀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利用家庭宗族势力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制售假劣农资、侵占强农惠农资金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用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向黄冈市扫黑办提供相关线索材料。
举报电话:0713-8822110;
举报邮箱:hgshceb@.sina.com;
投放信箱:黄冈市公安局信访大厅门口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黄冈市扫黑办(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59号)。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因泄漏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二)举报人提供的材料尽可能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或户籍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黑涉恶行为的主要事实、证据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尚未被有关部门掌握的,依据《黄冈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黄冈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黄冈市关于征集
“村霸”和农村家族宗族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和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维护农村地区平安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村霸”和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侵蚀基层政权的行为。采取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层政权,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妨碍村“两委”工作开展,侵占、霸占、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垄断侵占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等谋取利益,骗取、套取集体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2.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在乡村振兴、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房、救灾优抚、扶贫救助等过程中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强取豪夺、强拿强要、强拆强占、吃拿卡要等违法犯罪行为;
3.破坏基层稳定的行为。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散布谣言、带头闹事,有组织、有策划地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基层组织、无理缠访闹访,堵塞道路交通、办公经营场所等,人为制造事端或扩大事态,公然藐视法律法规,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阻挠和妨碍依法执行公务、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阻碍基层经济发展的行为。在农村建筑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村集体项目建设、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阻挠施工、滥开滥采,盘踞农村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营运、敲诈勒索等扰乱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5.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调解,胁迫群众接受不公处理,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暴等扰乱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的“村霸”和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
6.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为霸一方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7.其他利用家族宗族等农村黑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用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向黄冈市扫黑办提供相关线索材料。
举报电话:0713-8822110;
举报邮箱:hgshceb@.sina.com;
投放信箱:黄冈市公安局信访大厅门口扫黑除恶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黄冈市扫黑办(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59号)。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因泄漏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二)举报人提供的材料尽可能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或户籍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黑涉恶行为的主要事实、证据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尚未被有关部门掌握的,依据《黄冈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
黄冈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来源:黄冈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