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尽量减免,18类交管业务只须凭身份证“一证即办”。今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进落实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20项新举措,并逐项给出时间表。 推行一次办、马上办 推进“减证便民”,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逐步免提交。 推进“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证等18类业务,持身份证一证可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不再要求提交。 推进“一窗通办”。交管业务全部进“一个窗口”“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按照“通道式”要求,规范优化车辆查验流程,做到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推行“自助快办”。在车管所、政务大厅、公安所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等广泛设置自助终端,提供违法处理、补换证件、机动车选号等交管服务。7月底,全省全面实现互联网缴纳规费;9月底,全面实现窗口缴费支付电子化。 推进网上办、掌上办 全面开通补换证件、选号、领取免检标志等25项互联网服务。全面建设网办中心,全面应用网上面签程序。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全面推广“交管12123”事故快处系统,落实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9月1日起,全省要全面启动“交管12123”事故快处、“警保联动”、农村事故快处。 实现就近办、便捷办 健全社会服务网络,合理选择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安检机构、报废回收企业、银行、保险等,开展代办业务。全面推行邮政代办服务。9月1日起,全省启动推行,有条件的还要推行“警医邮”业务。 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取消委托检验手续,不再要求车主本人回车籍所在地申请,实行全国范围“通检”。推行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本省居民持身份证、外省居民持居住证即可在全省范围内“通考”,比如,户籍在山东,在湖北荆州有居住证,可以在武汉考驾照。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深化网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推行非营运小微载客汽车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交管部门委托检测站直接发放年检标志,车管所事后再审核,以免车主在检测站长时间等候。 自我加压贯彻落实 6月28日,公安部宣布交通管理“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新举措,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措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问题,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 省公安厅副厅长余平辉强调,各地要扎实推进确保“20项新举措”落实,进行“体验式”验收,要广而告之,自我加压,要经得起群众检验和媒体监督。 链接: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明细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