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四名女大学生通过中介租房遭遇“套路贷”,租两个月房却背上万元贷款,和她们一样“被贷款”的有数十人之多。 昨日,记者联系上报料人彭洋(化名)同学。马上读大三的彭洋介绍,因学校宿舍正在整修,为了利用假期学车,她和另外两名同学以及一个实习的学姐,打算在学校附近合租两间房,租期两个月。她们找到位于关山大道K11写字楼的万事如寓房地产中介。该中介称可以押一付一,但由于公司没有短期合同,必须签署统一的年度合同。接待她们的王姓业务员承诺:两个月后可以转租,押金如数退还。 6月28日,4名女生签下一年期合同,租下位于藏龙星天地2楼一套房间内的两间房,主卧1000元/月,另一间隔断房800元/月。 4名女生提出用现金支付首笔租金和押金,但业务员称公司规定不能用现金交房租,必须通过公司平台扣款。当着学生们的面,业务员以方便退押金的名义要走了她们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我当时瞟了一眼,发现她打开的页面是惠人贷,业务员解释说是公司平台,后来才知道她是用我们的身份注册。”彭洋说。 7月13日,一条催款提示短信让4名女生傻了眼,打电话到中介公司才知道,签订合同的两名同学被分别办理了惠人贷10期分期贷款业务。一笔是8186元,另一笔10233元。 根据合约中的提前30天告知规定,7月底,4人和中介沟通退租问题。中介的说法让她们的心凉了半截:不能转租,一年期合约提前退房算违约,需扣除月租两倍违约金。 最令4人忐忑不安的是,“凭空多出来的1万多元贷款如何解决?逾期是不是会影响征信?” 于是,4名女生向藏龙岛派出所报警。8月22日,中介承诺次日即可撤销贷款并退还全部押金。然而,4名女生于次日赶到公司时,对方称只退500元,且须先交合同再办理。 彭洋等4名女生的遭遇并非个案,她将记者拉进一个“万事如寓维权群”,里面有14名年轻人在同一家中介“被贷款”,其中以大二大三学生居多。“据了解还有几十人有类似遭遇。”武汉传媒学院一工作人员称。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万事如寓公司,一名高姓业务经理表示:“我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合同第一页便注明合同外的所有承诺均无效。”对于租金变贷款一事,高经理表示,在签订合同时便已明确告知,押一付一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他同时承诺,对于4名女生的事情,将在下周一上班后妥善解决。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张冬盛律师表示,如果房产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超出租期的贷款,使租户在房屋到期后仍承担还贷责任,达到一定数额,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当然,学生们不应该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慎重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