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仙桃市获悉,该市又一惠民政策出台,政府出资310万元,统一为全市民众购买了政府救助保险,将市民人身安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 仙桃市委政法委作为投保人,按每人一年2元的标准投保,保费全部由政府财政支出,不需要市民花一分钱,也不需要办理投保手续。根据政策,在仙桃境内因火灾或爆炸、重大恶性案件、交通事故、精神病人伤人、拥挤踩踏、安全生产、恐怖活动、高空坠物、未成年人溺亡等9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在无法找到肇事方或肇事方无力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可以由市委政法委向市财产保险公司代为索赔,最高赔付金额为10万元。 据了解,自7月受理赔偿以来,已有该市城管局、沙湖镇、毛嘴镇、通海口镇、三伏潭镇等单位6人获得救助保险,共赔付3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