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武汉、襄阳、潜江3个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在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专家组评估意见的汇报后,验收委员会认为,武汉市、襄阳市、潜江市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试点建设规划理念先进、布局合理、保障措施有效、创新特色突出,取得了显著成效,最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014年5月,武汉、襄阳、潜江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期为2015年到2017年。试点期间,武汉、襄阳、潜江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构建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及建设机制,有力支撑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其中,武汉共完成建设项目38项,累计完成总投资478.45亿元,17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目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