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第十一小学招生安排 一、摸底登记范围 (1)年龄范围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需办理过缓学手续(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在摸底范围内。 (2)社区范围 1.金地中心城 8.刘家咀村 2.八一花园 9.金地雄楚一号 3.柳林雅居 10.金地天悦(含睿府) 4.柒零社区 11.南湖康泰花园 5.惠安新苑 12.中博南湖康城 6.南湖锦园 13.保利蓝海郡 7.南湖锦城 二、摸底对象 按高新区2020年划定的入学范围进行摸底,凡居住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的适龄儿童属于摸底对象: 1. 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3.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适龄儿童,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予以登记(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4.非武汉市户籍,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5.户籍在高新区,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居住在服务范围内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片区登记入学。确有困难的,其监护人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合同、未还建证明等)的,先在户籍所在地片区登记注册,7月26日后再向实际居住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 7.港澳台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按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登记入学。说明: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或属非高新区户籍,且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三、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 1. 登记时间:5月17日—5月21日(平台8:30开启,23:00关闭)。2.登记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以下简称区平台)。区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 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平台二维码: 注:具体注册登记操作方法详见“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幼升小政策栏《幼升小注册简明流程》。 四、所需资料(所需资料均为拍照上传) (一)辖区内有房产的 1.户口本(属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2.房产证(含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房证明等。 属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需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上的公告; 属自建房的,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属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需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3.医学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二)辖区内无房产的 1.户口本(属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2.租房合同(另附房产证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医学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注: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均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并长期居住在一起,如能提供父母双方在市内无房证明的,可先予以登记,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注意事项 1.从2017年9月1日起,本区一套房产6年内只提供1个对口小学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生育二胎的除外)。自2020秋季招生入学开始,户口和不动产证办结时间距离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不能确保按服务范围对口入学。 2.所有新生必须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有意选择民办学校入学的也需参与摸底并取得公办学校入学通知书并办理报到手续。 3.武汉市其他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非武汉市户籍儿童,其监护人须为高新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迁入(居住证)未办理或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高新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