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常青实验小学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 3 小区、4 小区以及 13 小区。武汉常青实验小学对口小区服务范围详见正文。 武汉常青实验小学对口小区服务范围为:常青花园 3 小区、4 小区以及 13 小区
武汉市常青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一、服务范围 常青花园三小区、四小区、十三小区。 二、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户籍及住房要求: 相据2021年全市义务教商阶段新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实际办学规模,我校拟按以下顺序接收2021年一年级新生: 第一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一致(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二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箱在武汉市。 第三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效明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箱不在武汉市。 3.特别说明
(1)以上条款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房屋必须为增量房(即一手房),不包括存量房(即二手房),且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必须在2021年内。 (3)同一户籍地址成住房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个同校对口入学的学位(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执行,但政策内二孩除外)。 三、入学流程 1.资料准备 (1)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第一页有省公安厅和派出所两个章的一页,学生户口一页,父、母户口各一页)。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为增量房即一手房,不包括存量房即二手房)。 (5)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 (6)提交个人房查值息表 请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常青花园政务服务中心、任何一个区级政务大厅获武汉市民之家(任一处)使用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机进行查询并打印。 A: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长请选择“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按键,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告知单”。(机器打印会自带红色“武汉市不动产登记浴料自助查询专用章”) B:持合同的家长则请选择“房产档案信息查询”按键,打印“武汉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及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7)请准备资料袋:以上资料、证件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原件、复印件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辖区、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今年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家长务必按学校短信通知时间分批到校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