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关注 生活 汽车 房产 图片 公益 视频 常识

教育

旗下栏目: 美食 游玩 指南 教育 办事 健康 交通 购物 职场

武汉幼升小政策 武汉幼升小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6-09 23:50:26
摘要:武汉幼升小的政策对于很多家长朋友来说确实比较陌生,因为涉及到条件和手续,特别是对口户籍和小区等因素,还有一些外地来武汉务工的家长更是感到沮丧,下面给大家分享具体的攻略指南。 房户一致的含义和类型 武汉幼升小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武汉幼升小的政策对于很多家长朋友来说确实比较陌生,因为涉及到条件和手续,特别是对口户籍和小区等因素,还有一些外地来武汉务工的家长更是感到沮丧,下面给大家分享具体的攻略指南。

0.jpg

“房户一致”的含义和类型

武汉幼升小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其中“划片”是以户籍为依据划定服务范围,而“对口”入学则要满足“房户一致”的条件。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房户一致”具体又分为两种常规类型及一种特殊情况:

第一类“房户一致”:适龄儿童户口与监护人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类“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自适龄儿童出生起(该项限制暂未严格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对应住房在学校对口片区。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此时,如果孩子和父母的户籍均无异动,且父母双方提供在武汉市内的无房证明(青山区也可提供父母双方独生子女证明),也可认定为“房户一致”。

特殊情况“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即:若拆迁前符合“房户一致”原则,则6年内也可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

上述三种情况原则上都属于对口入学第一顺位。但由于部分热门学校学位不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口入学的优先级为第一类>第二类>特殊情况。

1.jpg

“房户一致”中对房产的要求

在对“房户一致”的含义和类别有了初步了解后,各位家长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政策对于“房户一致”中的房产还有一些具体的要求。

首先,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

其次,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的房产须为完全产权,共同产权房、小产权房以及公租房等属于监护人未拥有住房完全产权的情况,无法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再次,部分城区或学校有“六年一学位”或“五年一学位”的政策限制,在房产作为对口入学依据时,须保证对应学位在政策期限内未被占用。

最后,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的房产应以房产证作为认定依据。部分对口范围公示之前已交付使用的楼盘,可以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等作为代替,但热门小学对房产证的要求相对严格,且购买二手学区房入学必须提供房产证。

2.jpg

“房户一致”中对户籍的要求

实际上,武汉幼升小政策不仅对“房户一致”中的房产有要求,对于户籍同样有严格限制。其中,空户、搭户和假户均不能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空户:指适龄儿童户口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户口,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者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指适龄儿童户口呈现的与户口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假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户口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学校片区的空户、搭户,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

除此之外,部分城区或小学由于学位紧张,还采取了设置落户年限的方式对对口生源进行限制,具体的落户年限由城区或学校自行规定。

具体而言,如果孩子的户籍迁入父母房产下没有达到学校规定的年限,就无法通过对口方式进入对应的学校。特别注意:落户时间指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日期,是户口本上的迁入日期。

☺大江大湖大武汉欢迎你♡湖北省武汉市综合生活信息门户网站•更多资讯☛武汉网www.wuhannews.cn
免责声明:
1、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指导方案;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文章均由网友收集提交。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来自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与参考,不作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亦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本站为信息网络储存空间,武汉网网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是由用户发布整理上传,对此类分享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无法证实其真实性,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因作品内容、版权有异议或其它问题,请第一时间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

首页 | 资讯 | 关注 | 生活 | 汽车 | 房产 | 图片 | 公益 | 视频 | 常识

关于武汉网 | 合作洽谈 | 刊例服务 | 服务协议 | 常见问题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9-现在 本地生活门户 信息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为非盈利公益网站,部分内容及图片为网友发布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删除。
监督热线电话 合作/建议在线QQ:273275115鄂ICP备2022004376号 法律顾问:张斌律师 湖北武汉生活信息门户 武汉网 生活网 wuhannews.cn

武汉| 湖北| 资讯| 关注| 财经| 手机| 网络| 女人| 娱乐| 情感| 美体| 汽车| 房产| 家装| 美食| 旅游| 指南| 教育| 办事| 健康| 购物| 交通| 职场| 商讯| 常识| 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