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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小学转学攻略大参考!民办、公办小学的转学要求!

来源:网络 媒体:武汉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6-12 17:44:08
摘要:转学难?小学中途转学有这些要求!近日有很多家长在咨询小学转学的问题。转学分为转入公办小学和转入民办小学;今年教育局新政策规定,对于民办学校:严控制中途转学行为,各年级不能办理中途转入手续。(下图) 民办学校基本不能中途转入!所以今天我们主要
转学难?小学中途转学有这些要求!近日有很多家长在咨询小学转学的问题。转学分为转入公办小学和转入民办小学;今年教育局新政策规定,对于民办学校:“严控制中途转学行为,各年级不能办理中途转入手续。”(下图)
 
 
 
 
 
民办学校基本不能中途转入!所以今天我们主要了解公办小学的转学要求!
 
转学不保证对口
 
 
 
家长提问:
 
小孩目前就读硚口区小学,但户口和上班地址均在光谷区,小孩上学照顾均十分的不方便。现在想把小孩转到户口对口小学上学,方便照顾,请问具体怎么操作,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规定,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中途转学不保障对口入学。若想转入小区对口学校,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须满足人户合一要求。经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反馈,建议家长在“东湖高新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如学校有学位,会接受该生;如学校无学位,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如何办理转学?
 
 
 
家长提问:
 
小孩目前就读硚口区小学,但户口和上班地址均在光谷区,小孩上学照顾均十分的不方便。现在想把小孩转到户口对口小学上学,方便照顾,请问具体怎么操作,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根据《武汉市学籍管理暂行规定》(2015)和武教基[2021]4号文规定,汉阳户籍儿童少年,因家庭搬迁等原因,可以申请由区外转入汉阳区入学。建议家长在开学前一周,持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按要求到对口学校登记信息,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学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以各区要求为准,详情可以咨询转入区教育局!
 
 
 
什么条件可以转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原学校就读有困难者,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可以转学。
 
1.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高中学生需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准予转学。
 
2.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
 
3.其他有正当理由,义务段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区(县)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高中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市(州)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
 
不同学段转学要求
 
(一)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
 
(二)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四)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转学办理
 
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要求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需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3.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严格控制学生在同一城区和同一乡镇(街道)内转学。
 
转学流程(参考)
 
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转学须知及流程
 
一、转学条件
 
凡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符合我区转学条件:
 
(一)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高新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二)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或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三)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或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四)适龄儿童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五)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六)港澳台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外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办理了高新区《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申请表》(证件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二、资料准备
 
1.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证件住址与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另提供结婚证;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还建证明或租房合同)。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房产信息查询可以“网上办”》的方法;自建房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3.入住证明(由物业开具,注明门牌号码);
 
4.出生证明;
 
三、转学说明
 
1.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或非武汉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不在高新区或未持有高新区居住证),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需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2.高新区房产指房屋坐落在东湖高新区教文体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范围内具有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需为监护人100%产权),并实际交付入住,不含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还建房、自建房及单位房改房必须具有永久使用权,并能提供相应凭证;
 
3.小学一至四年级申请转入到公办学校的,必须当年年满6周岁(截止8月31日)入学;
 
4.申请前请仔细查询学校学位情况,有学位的可以直接申请,没有学位的请选择调剂。“人户合一”(即符合转学条件中的第一条的适龄儿童,房产学位已使用未满6年除外)的可以选择排队,等有学位空出优先安排,无学位空出的不再安排学校,如确有困难要转到高新区的,需向学校重新提交纸质转学调剂申请,由区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5.高新区区内严控转学;“人户合一”的学生确有转学需求的,因家长无法在平台提交区内转学申请,请向片区内学校申请,如学校无学位接收的,家长需签订《区内转学调剂承诺书》方可申请。区内转学按同类区外生源优先的原则安排。
 
6.择校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承诺书》,择校生小升初不能享受对口入学,初升高不能享受“分配生”资格。按入学服务范围对口入学的不算择校生,转学到民办学校不算择校。
 
四、转入流程
 
1.认真阅读转学须知,查看申请转入学校学位情况,签订入学诚信承诺书。
 
2.填写学生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3.填写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4.填写学生转学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5.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正确并提交。
 
6.按短信通知到指定地点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可查看转学进度。
 
7.分配到校后,按短信通知到分配学校报到。
 
温馨提示:凡填写虚假信息或伪造虚假证件材料的将列入入学黑名单;上传资料不全,将审核不通过,后果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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