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幼升小的学生入学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提交要求的资料才能入学,其中包括年龄条件、户籍及居住证条件。具体要求文中将附上相关内容,有需要的可进行查看。
在武汉幼升小需要满足年龄条件、户籍/居住证条件。
一、年龄条件
按照《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以2022年为例,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户籍/居住证条件
1、人户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2、拆迁户人员子女: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3、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5、大学生子女: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三、报名登记时所需材料(家长可提前做好准备)
武汉市户籍
户口本;适龄儿童《出生证》;监护人房产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房查编号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
非武汉市户籍
监护人居住证;户口本;《出生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以上登记材料根据各区各学校不同要求或略有不同,但是出生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武汉户籍子女入学)是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