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 " 四有 " 好教师、促进教育家型教师的发展,自 2015 年起,武汉市开展了 " 年度教师 " 评选,每年选出一名教书育人模范。 今年,武汉市教育部门也在 " 四有 " 基础上对 " 年度教师 " 列出了具体的标准:高尚的人格品质具有凝聚力、先进的教育理念方法具有影响力、突出的教育教学实绩具有公信力、典型的教书育人事迹具有感染力。武汉市年度教师原则上具有市学科带头人称号,近 3 年的表现情况为重点考核内容。 市级 " 年度教师 " 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一次性安排专项资助资金,专项用于课题研究、教材研发、教师培养、讲学宣传等业务工作;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可优先申报评审教师正高 ( 副高 ) 职称。同时,市级 " 年度教师 " 还将赴城乡学校开展教学展示及宣讲活动;组建工作室,承担相关课题研究和青年教师培养任务;参加武汉市教育宣传交流工作。 武汉市第一届 " 年度教师 " 为武汉市第十二中学美术教师朱公瑾,第二届 " 年度教师 " 为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教师禹诚,第三届 " 年度教师 " 为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耿喜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