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至25日,在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杨瑞副教授的指导下,我校文法学院张欢欢等五人组成的暑期社会实践团赴武汉长新村等四地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村规民约对农村居家养老的影响研究”专题实践活动。
本次暑期实践总共分为三个阶段。7月12日,在老师的指导下,团队一行五人先乘车到达武汉市长新村展开了第一阶段的调研活动。7月16日,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团队成员分别赴山西芮城县大车自然村、陕西清涧县西沟村以及河北长丰镇袁庄村三地同时进行调研。7月22日,实地调研全部结束,团队成员进行具体数据整理和案例分析。本次调研旨在分析村规民约对农村居家养老的影响方式及程度,为村规民约的合理化制定和广泛化宣传建言献策,使其发挥积极作用,进而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为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躬耕实践 学以致用
霍姆斯法官曾说:“法律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平时的理论学习中,我们学习大量的法律知识,熟悉多种的调研方法,知晓多数的前沿理论,却很少知道如何应用和思考。暑期实践便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更多的去了解乡土民情、村规民约,更多的去感知公平正义、人间冷暖。
在调研前,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阅读并整理了大量的文献,明确调研目的,进而制定出相适应的调研计划,在掌握村规民约的内涵与外延、了解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和前景等工作后,调查小组踏上了实践之路。12日下午,在顺利抵达长新村后,团队成员按照原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调研。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首先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了细致的交谈,在交谈中我们发现:该村老龄化程度较高,村规民约发展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内容规定多为抽象性概括,对居家养老方面的规定更是少见。但该村“家文化”、“孝文化”发展良好,因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仍占多数,同时村委会也会不定期的开展特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在妇女主任彭主任的陪同下,我们进行了入户访谈。在与每一家的交谈中我们着重了解了村民们对于村规民约的认可度和居家养老的意愿,以便为后期的影响分析获取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在实践中更容易发现问题,不仅是发现调研数据,更多的是发现自我调研方式中存在的问题。理想化的理论遇上多样化的具体情况总是需要不断的修正和改进才能更好的发展,在第一阶段的理论应用中我们发现了自身存在的缺陷,对调研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为后期调研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多地调研 探究本质
本次调研在老师的建议下,我们采取了“多地调研,寻求共性与个性”的方法,多角度进行了解,探究本质。第一阶段结束后,结合具体情况,我们对调查问卷进行了初次修改,7月16日团队成员分别赴其他三地同时展开调研,以便获取更多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最具有普遍性的结论和典型事例。
考虑到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我们分别选取了经济发展较好、一般和较差的三个村落。通过各地调研数据的反馈,不难发现经济发展对于村规民约和居家养老模式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大车自然村村规民约历经几次修订,内容不断完善,2018年新版村规民约也已经修订完成,在居家养老方面主要发展了日间照料服务,村民们对于居家养老的接受自愿较高。而相比之下其他两地的村规民约发展很不成熟,更多的是口耳相传的民风民俗,居家养老模式也尚未成型。
多地调研,多角度出发,从不同维度进行了解,避免了片面与偏激,更接近本质与客观。
凝聚一心 群策群力
团队合作指的是一群有能力,有信念的人在特定的团队中,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支持、合作奋斗的过程。即每个人都不可或缺,每一份付出都必不可少,这样才会产生一种强大而持久的力量。
为期两周的调研在每位团队成员的努力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各司其职,仔细负责自己的工作。在数据统计员和分析员的努力下,我们获得了系统化的资料与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我们认为村规民约对老年人行为影响程度与其是否接受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有显著相关性。进而我们认为,在居家养老发展初期阶段,村规民约作为具有约束力的“软法”应当更多的起到激励的作用,在居家养老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再慢慢增强其约束力,以保障该模式稳步推进。
在得出结论后,我们积极与指导老师进行沟通,在老师的专业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总结出具有较强推广性的村规民约完善意见。暑期实践给了我们合作的机会,亦使我们不断创新合作的方式,群策群力,积极为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此次暑期实践虽说短暂,但不乏丰富、有趣的体验与收获,感谢老师与同伴的一路鼓励与支持,耕读路上我们必定充满自信继续前行!(文|华中农业大学张欢欢 图|华中农业大学张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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