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申请办理详细流程,武汉大学生落户指南[条件+流程+材料+政策相关问答最新消息。 1、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可以申请落户。 2、上述毕业生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事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中共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汉大学生落户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 (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必须) 4.毕业证原件 (必须) 5.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必须) 6.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必须) 武汉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流程大致如下: 一、原户籍地为省内 1、居民互联网申请; 2、民警公安网审核,审核通过则民警选择迁入(归档)办理单位;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原因,之后可再重新申请; 3、民警网上办结,审核通过的可省内流转办,居民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迁入(归档)手续,领取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原因,之后可再重新申请。 二、原户籍地为省外 1、居民互联网申请; 2、民警公安网审核,审核通过则民警出具《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原因,之后可再重新申请; 3、民警网上办结,审核通过的可选择窗口办或邮寄办,申请窗口办的,居民持身份证明到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申请邮寄办的,邮政公司揽件寄送《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审核不通过的说明原因,之后可再重新申请; 4、居民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地公安记关办理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持《入户通知单》的无需回原籍办理迁出; 5、居民持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到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迁入(归档)手续,领取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流程图一览:
(图源: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大学生落户流程一览(持续更新)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大学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进入官方网站,注册登录账号;
第二步,在首页下方,点击“办事”,并在页面中搜索“大学毕业生落户”,此外,也可以点击首页中的“迁入登记”,查找“大学毕业生落户”; 查找入口方式一:
查找入口方式二:
第三步,点击“大学毕业生落户”,查看办理条件以及申请材料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开始申报;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
第五步,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未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武汉大学生落户要回家办理吗?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说明 一、原户籍地在省内 不需要回原户籍地。 可省内流转办,居民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或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迁入(归档)手续,领取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原户籍地在省外 1、居民持《准予迁入证明》的,需回原籍地公安记关办理迁出手续,开具《户口迁移证》; 2、居民持《入户通知单》的,无需回原籍办理迁出。 |